職 系:財稅金融職系
職 稱:助理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花蓮縣花蓮市
上網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8日
資格條件: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考及格,經銓敘部審定現敘或曾敘財稅金融職系或同一職組之職系。
工作項目:辦理本所財政課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檢附證件: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各一份,並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註明,其資料正確性由當事人自行確認負責。
報名方式:(請註記「應徵助理員職缺」)
1.逕寄(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亦可)花蓮縣花蓮市公所人事室收(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約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簡歷冊及簡歷表務請於報名期間內以E-MAIL:ricewheat0130@nt.hualien.gov.tw寄送,若未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論。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1年3月8日下午17:30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備註:本職缺係採外補方式辦理,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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