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為3歲(99.09.02~100.09.01)及4歲(98.09.02~99.09.01)原住民幼兒,至5歲原住民幼兒請依教育部「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之規定核給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俾保障原住民幼兒之學前教育受教權。
服務地址:花蓮市和平路705號 服務電話:03-8349376 傳真:03-8349801
總計:12130932 本月:106305 今日:12 更新日期: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