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立幼兒園110學年度招生簡章(花蓮市公所廣告)
壹、申請登記入園資格及招生名額:
一、 凡設籍花蓮市幼兒申請登記入園年齡及招收名額如下:(含優先入園條件資格之幼兒)
(一)大班年滿五歲之幼兒(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大班招收名額: 0名
(二)中班年滿四歲之幼兒(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中班招收名額: 0名
(三)小班年滿三歲之幼兒(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小班招收名額: 90名
二、 無罹患法定傳染病、精神病、開放性肺結核或其認為不適宜收托之重大疾病之幼兒。
貳、報名手續:請於報名時間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印本各1份驗證,親自或委託填寫報名表。
參、優先入園條件:
一、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下列優先條件之幼兒得第一順位優先入園:
(一)低收入戶子女:具備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具備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四)原住民子女: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份者。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認定公文。
(六)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 依據花蓮縣政府頒「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第三項第(四)點規定: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上列條件幼兒得依第二順位優先入園。
三、 依據花蓮縣政府頒105年3月24日府教特字第1050054506號函,本園在學幼生之兄弟姐妹等(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列入招生簡章第三順位優先入園(不含在學當年應屆畢業生之兄弟姐妹)。
四、 其他資格幼生為一般生。
肆、招生方式:
一、 招收上述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如登記優先入園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即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二、 優先入園所剩名額,再受理一般幼兒登記,如登記人數超過應收名額時,即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三、 依據中華民國107年4月2日府教特字第1070061512B號函雙(多)胞胎幼兒籤卡,得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且以第一順序進行抽籤。
四、 依據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個公立幼兒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入園資格。
伍、辦理時間:
一、 招生公告日期:5月15日至5月31日登市公所網站及張貼學校大門口。諮詢電話:8320245、8349376。
5月15日至5月17日刊登更生報。
二、 申請登記日期:6月01日至6月0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不含週六、日)
三、 登記地點:花蓮市立幼兒園 地址:花蓮市和平路705號。
四、 公開抽籤方式:請於6月08日(星期二)上午9:00整正式抽籤,未到場或逾時者,由園長、里長代抽。
五、 為顧及抽籤候補幼生權益,並避免長時間等待以致影響未錄取之幼生其他就學機會所有抽籤備取時效保留至該學年度開學後一個月失效,以利家長及早另做安排。
陸、注意事項:
?? 新生報到領取註冊繳款單與資料袋。 ․套量冬、夏季運動服日期如下:
一、 優先入園新生:7月08日(星期四) 一、優先入園新生:6月18日 (五)
二、 一 般 生新生:7月08日(星期四) 二、一 般 生新生:6月18日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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