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約為每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實際日期以花蓮縣水產培育所公告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申請表件可由:花蓮縣水產培育所網頁或本所網頁下載填報後,交送養殖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函轉花蓮縣水產培育所進行申請。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