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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及景觀發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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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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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檢附哪些文件?

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1.申請書

2.經營計畫書

3.最近一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予檢附

4.設施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

5.位置略圖

6.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7.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如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

8.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二、申請容許作農作產銷設施使用,經營計畫書應敘明下列事項:

1.設施名稱

2.設置目的

3.生產計畫

4.興建設施之基地地號及興建面積

5.現耕農業用地及經營概況

6.現有農機具名稱及其數量

7.設施建造方式

8.引用水之來源及廢、污水處理計畫

9.對周邊農業環境之影響

10.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

2021-06-22
最新5筆記錄
序號       主旨 點閱
1 * 農業動力用電申請流程?
9531
2 * 問:有一塊農地種植水稻剛收成尚未整地、翻耕,是否為農業使用?
11133
3 * 問:農業用地上農舍有築圍牆、舖設水泥(或柏油路面)是否准予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10083
4 * 問:農業用地上有祖先墳墓,可否准予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9755
5 * 問:農業用地蓋有土地公廟、應公廟等,可否准予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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