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淹水救助如何申請?
A:1.淹水受災戶於災害發生後,向村(里)長、 村(里)幹事(必要時會同警察派出所員警及相關單位)
申請勘查發生時間、種類、原因、區域、受災戶數、人口、傷亡人數及房屋損失數目等淹水災情,並
作成紀錄。
2.鄉(鎮、市、區)公所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派員前往督勘及審查是否符合救助規定後辦理撥款
救助。
<淹水救助>洽詢電話(03-8322141轉181)社會及勞工課
本文資料來源引用自:http://fhy.wra.gov.tw/PUB_WEB_2011/Page/Frame_MenuLeft.aspx?si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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