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於今(20)日起實施垃圾定時定點(專區)收運試辦計畫,在原有12條路線各新增1處收運專區,每周一、二、四、五、六的15時40分至16時整,垃圾車停留20分鐘,資源回收車亦依該路線收運日配合定點清運(每周一、四、六或每周二、五),原沿家戶清運時間及路線皆不變,期盼能改善民眾無法於夜間清運垃圾的困擾。
市長魏嘉彥也與代表會副主席黃達祥、代表江如玲、田珍綺親自前往收運專區關心,他表示,試辦計畫為額外新增之便民措施,花蓮市原沿家戶清運垃圾之方式仍維持不變,民眾可依照自己方便的時間清運垃圾,尤其是夜間需要工作或無法配合垃圾車時間的民眾,都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丟垃圾。魏市長感謝清潔隊員日以繼夜維護花蓮市容,也期待此項計畫施行後,能提供民眾多一項選擇,同時提升清潔隊員的工作安全性。
清潔隊長吳慶展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提供夜間無法配合垃圾車清運時間之民眾,與減少垃圾車隨車助手站立於車後踏板之時間,以確保其工作安全,特別補助花蓮市推動垃圾定時定點(專區)收運試辦計畫,而市區偶有垃圾丟包情形,主要還是因無法配合垃圾車收運時間的民眾所為,希望此項計畫實施後,能有效解決類似情況發生。
花蓮市清潔隊已印製宣導單發送家戶,同時在垃圾車上掛設宣導紅布條,並進行廣播宣導,新增的12處專區也設置立牌供民眾辨識,詳情可參閱市公所網站、粉絲專頁及官方line。計畫正式實施後,清潔隊亦將每月至少辦理一次滾動式檢討,並針對12 處專區進行問卷調查,依照民眾意見及滿意度檢討本計畫執行成果,評估下年度是否繼續實施。
花蓮市定時定點(專區)地點如下:東興二街與民孝街口、球崙二路80巷與球崙一路街口、民權一街與民德二街口、復興新村54-1號前、復興新村54-1號前、進豐街帝君廟戲台前、重慶路與中和街口、中原路241號旁邊(變色龍廣告公司旁)、博愛街與節約街口、國聯二路與國民五街口、延平街148巷2弄34號前(土地公廟前)、明廉國小後門、裕民路與富裕二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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