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助資格:以112年11月15日前能完成出版之作品,凡未曾出版或出版二年內之文學、美術、音樂及藝文相關之攝影、報導、採集、翻譯、調查研究、繪本。
收件日期:112年4月30日止。
相關訊息及申請方式詳見官網:http://www.hccc.gov.tw(便民服務/補助資訊/112年 「花蓮縣藝文出版品補助」徵件計畫)下載或洽承辦人(03)8227121分機163莊小姐。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