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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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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專區
本市各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行政契約書,有關「保證人制」於本(104)年6月1日起變更為「保證金制」,特予公告週知。

為使各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人於簽訂行政契約時能免除尋覓保證人之難處,爰此自本(104)年6月1日起,本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行政契約,已將「保證人」制改採為「保證金」制,亦即申請各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者,經本所同意後,憑本所開立之履約保證金繳款單至花蓮市農會繳納即可,毋庸再請託他人充任保證人。

2015-05-29
最新5筆記錄
序號 發文日期       主旨 點閱
1 2017-03-30 * 為配合辦理106年度「跨部會聯合檢查豬肉追溯標示牌」,請本市各公有零售市場豬肉攤商共同維護營業區環境清潔。
1825
2 2017-03-17 * 本市公有零售重慶市場旁工程施工,籲請鄉親民眾行經時注意慢行。
1865
3 2017-03-09 * 公告3月份本市各公有零售市場現有空攤位數量一覽表,歡迎設籍本縣市且年滿20歲鄉親民眾有意承租市場攤位者,可逕至各市場管理室洽詢
1794
4 2017-02-28 * 本市各公有零售市場內設有乾洗手液,歡迎鄉親民眾使用。
1734
5 2017-02-18 * 為維護消費者購買禽肉食品之安全,請本市各公有零售市場禽肉攤商張貼家禽「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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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花蓮市重慶路480號
電話:03-8346682     傳真:03-8328843

總計:11929507  本月:135692  今日:4586    更新日期: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