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公所「113年路燈認養」活動開跑,市長魏嘉彥8日前往福安廟,接受來自市民代表江如玲以及福安廟管理委員會的愛心響應。他表示,新的年度即將來臨,市公所也開啟新年度的路燈認養活動,希望號召眾人之力照亮花蓮市的大街小巷,照亮他人照亮自己,也點亮平安回家的路。
連續兩年將中元普渡供品捐往花蓮市實物銀行的福安廟,本次由主任委員江福順及全體委員總計認養10盞路燈,希望藉此拋磚引玉,帶動更多民眾展現對市政的認同,同時將土地公守護在地居民的關懷,化為明亮的路燈普照所有用路人。
代表江如玲亦延續前一年度的愛心善行,再度捐出善款認養10盞路燈,要讓每一寸土地光亮、讓回家的路更安全,也帶給晚歸的人一份安心與溫暖。
花蓮市公所自106年開辦路燈認養活動以來,獲致個人、社團、公司行號熱情響應,魏嘉彥衷心感謝各界對於市政的支持,並為市公所的電費負擔盡一份心力,也希望民眾能一同響應。
花蓮市路燈有8900盞,路燈電費及管養費每年逾2500萬元,造成市庫沉重的財政負擔。市公所自106年8月推出路燈認養辦法,以一盞一千元的費用,開放讓民眾及企業認養,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的貼紙於路燈上,邀請有意願者加入認養行列,全市路燈皆可認養。
花蓮市公所財政課長張秋惠表示,路燈認養為一年一期,認養路燈的捐款收據可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有意願的民眾可撥打03-8322141轉分機171洽詢余小姐,或親至花蓮市公所財政課,一起點亮花蓮市的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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