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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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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調解是否需要雙方當事人同意才能調解?

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應得雙方同意,否則無從進行調解。惟由一造提出調解聲請後,調解委員會寄發開會通知予對造人時,可由對造人是否出席與會判斷其是否願意藉由調解程序解決糾紛

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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