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5月30日府行法字第1130102836B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花蓮縣政府113年5月30日府行法字第1130102836A號令、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總說明及花蓮縣水泥窯協同處理廢棄物設施營運期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逐條說明各一份。
服務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 ~ 12:00 下午 1:30 ~ 5:30 週六、週日、例假日休息 服務電話:03-8322141 傳真:03-8332975 交通位置 |網站導覽|員工專區 隱私權保護政策|網站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