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辦法及花蓮縣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
二、 |
按上開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規定,如於考古遺址範圍內進行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應踐行各該分級管理之行政審查程序,依審查決定辦理之,以避免毀損或減損考古遺址之文化資產價值。 |
三、 |
爰此,本局就現行本縣 6 處指定考古遺址、 15 處列冊考古遺址及 30 處重要普查考古遺址涵蓋範圍等資訊公告週知並提供查詢平台,俾利土地權益人瞭解所有或管理之土地是否位於考古遺址範圍內。 |
四、 |
另為落實資訊公開,便利民眾即時查詢考古遺址相關資訊,提供線上查詢網址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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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花蓮縣地理資訊整合應用平台:https://map.hl.gov.tw/HLGIS/default.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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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查詢網站:https://moiref.land.moi.gov.tw/pub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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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花蓮縣政府網站:https://www.hl.gov.tw /News_Content.aspx?n=32724&s=109969
(公告園地-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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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花蓮縣文化局:https://www.hccc.gov.tw/zh-tw/News/Detail/13463
(最新消息-本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