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長魏嘉彥今(3)日出席花蓮縣112年度特優村里長、績優調解委員、民政人員及調解業務考核績優公所表揚大會,與30位獲獎人員分享榮耀。花蓮市公所也再度蟬聯全縣調解業務第一名殊榮,由魏市長代表接受獎座,並感謝所有調解委員及民政人員的辛苦付出。
市長魏嘉彥表示,調解業務是相當辛苦的工作,面對兩造之間的紛爭,除了具備法律基礎,更需要滿腔熱忱,感謝委員們的認真與辛勞,以專業知識為民眾服務,在進入司法程序前將問題釐清,解決不必要的紛爭,同時也減少民眾奔波法院之苦並節省訴訟費用,未來也希望委員們持續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優質的調解服務,促進地方和諧。
花蓮市調解案件在111年度總收件數為1317件,成立案件為717件,不成立案件88件,退地檢地院109件,撤回96件,尚在調解中208件,一方未出席99件,併案處理14件,成立及達成率為89.17%;受理案件中,車禍案件占74%成立,債務糾紛占11%,房屋租賃、買賣等糾紛占2%,妨害名譽、妨害自由、妨害秘密等占2%,竊盜及詐欺案件占1.5%,其他案件則占9.5%。
花蓮市111年度獨任調解績優人員:主席李建興,委員鍾文欽、林西東、蔡志通、吳健澧、呂闕秀梅、林志鵬、陳啟參、戴文堅、陳政宏、陳正倫、吳培珍、游淑惠、陳妙珠等均榮獲縣長獎;轉介調解績優人員:花蓮警分局小隊長呂國成、警員王仲榮、李權峰、林冠叡、袁家勳、黃耀武、詹皇晨、蕭名凱及美崙派出所警員吳俊強均榮獲縣長獎,而花蓮警分局警員鍾若慈更獲得法務部長獎殊榮。
花蓮市公所里幹事徐佳卉、助理員王佳薇主辦111年度調解行政年度績效考核,榮獲花蓮縣第一名並接受調績績優人員表揚;花蓮市公所里幹事李美惠及葉雅綸則獲112年度績優民政人員;國防里長黃強、國慶里長林群上獲特優村(里)長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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