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文化部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文化保存-具文資潛力之老建築保存與再生計畫」。
二、宗旨:
文化部為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潛在文化資產之私有老建築,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機會,營造社會重拾老建築及其技藝價值,提升國人文化保存意識,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以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係創造老建築再利用,除可保存過往老建築文化價值及歷史記憶外,亦可創新文化新生活價值及文化經濟模式,並帶動地方創生。
三、補助對象:
民國60年(前)以上興建之老建築,且有意建立其公益性質之持有者,補助類別為建物整修類、文化經營類及修復技術、再生推廣類等三類。
四、說明會日期及地點:
時間:110年11月11日下午2:00至4:00
地點:葉宿文旅(花蓮縣花蓮市民生路55號)
五、報名方式:
請回傳報名表至tsou0915@mail.hccc.gov.tw或傳真至03-8237862(說明會座位有限採事先報名,限定20人)
六、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止。
七、本案洽詢電話:
03-8227121#315 鄒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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